2017年已接近尾声,在这一年中建筑业改革之举不断,重磅文件接连发布,每一项改革都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现在来为大家盘点2017年都有哪些影响建筑业的重大政策。
特级资质标准大变,园林等部分资质类别取消
6月份,在住建部公布的最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相比旧版本,取消/降低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和纳税金额、员工队伍、工法/专利、奖项、标准、承包范围等的要求,提高了对企业经营业绩、信用水平、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更加重视企业的核心能力建设。
在资质类别上,今年有不少的建筑资质取消、合并,也有不少资质或将被取消,4月份正式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9月份取消工程咨询、地质勘查等一批资质,11月份在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到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在资质管理上,10月份,住建部同意浙江实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11月份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将从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
招投标变革风起云涌,“修法”工作迎来落实
2017年从中央到地方,招投标变革相关文件层出不穷,各地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更是连出重拳。2月份,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提出“2017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2018年,全面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互联互通。2019年,实现全国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发挥监管作用”,并鼓励民间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强调破除市场壁垒。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5月开始施行。
8月份,发改委对《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业界呼吁多年的“修法”工作迎来落实,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最低投标价”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鼓励电子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可直接确定中标人等内容。
全方位、无死角规范PPP项目,民企或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017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PPP规范性政策,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简称“50号文”)、《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简称“87号文”)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管控不断加码;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简称“92号文”)以项目库为抓手,对新入库和已经入库项目分别提出严格的入库标准,明确了七大红线;特别是针对央企参与PPP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简称“192 号文”),明确提到央企要审慎开展PPP业务,明确自身 PPP 业务财务承受能力的上限,对PPP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在一片规范限制的风向下,民资却突破重围,或将进入黄金发展机遇期,在国务院办公厅9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时隔仅两个月又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2059号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未来PPP竞争格局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央企和国企独大的局面有望在未来打破。
“保证金”再见,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长期以来,在工程领域,保证金制度备受业界诟病,6月份,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同时,大力推广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保函等履约保证制度,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
7月份,在住建部、财政部发布的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推行银行保函制度,银行保函可替代预留保证金。8月份,国务院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诚信、诚信、诚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当前,国家对信用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建筑行业是尤其重要的领域,不管对于建筑企业还是个人来说,信用都将成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今年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已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一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和注册执(从)业人员将受到7项信用联合严惩;陆续启动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挂证频遭重创
进入2017年,住建部、人社部加大了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管和审批。7月份,住建部发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9月份,人社部正式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11月份,人社部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工程、会计等11个系列。
同时,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人保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随后多部委也对外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各地方省份纷纷对“挂证”重拳出击。即将到来的社保全国联网也将导致很多挂证人员不再能够挂证,同时一证多项目挂的情况也将越来越难,挂证或将成为历史。
实施建筑用工改革,大力打击拖欠
从建筑用工改革,到劳务实名管理,再到推进施工单位参保,2017年围绕“农民工”出台的政策文件,应当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关注的重点之一。3月份,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5月份,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建筑行业农民工所参与过的技能培训、从业历程、工资支付情况等,无论如何流动,都可以实现“一卡通”;9月份,人社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将被限制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11月份,住建部发布《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环保风暴不断升级,多行业全面限产停产
随着大气/水/土十条的陆续发布,环保问题受到空前关注,十九大更是指出,生态环境问题被明确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今年的环保督查,堪称史上规模最大、惩治力度最大。4月份,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份,启动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各地的“停工令”也不断升级。
破除市场壁垒,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
10月份,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不得以备案、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这是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后,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又一指导性文件,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试水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2017年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引起行业热议。2月份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提出了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理念,政府投资工程将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5月份,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8省市和40家企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